刚被狗狗弄伤了,为什么今年医生的处理方式和之前不一样

《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(2023年版)》已于去年9月正式发布,距离上一版本的规范已经过去近15年。我们一起看看2009年版和本次版本有何不同。
省流版
有以下改动及优化:
1. 规范新版三级暴露新增了“直接接触蝙蝠”。
2. 不再要求肥皂水的浓度,伤口冲洗时间约15分钟即可,消毒剂的选择删除了2-3%碘酒和75%酒精,改为稀释碘伏。
4. 再次暴露于致伤动物的患者,若曾全程接种狂犬疫苗,3个月内无需加强接种,超过3个月及以上,则需补两针加强针。
5. 若在外地被咬伤,本地无同品牌疫苗时,可以替换不同品牌的狂犬疫苗进行接种,按替换疫苗的免疫程序完成后续针次。
狂犬病暴露风险等级判定标准和分级处置原则
狂犬病暴露后伤口的规范处置
暴露前免疫人群范围
为了保护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,可按照第0、7、21(或28天)各接种1剂次狂犬病疫苗。原来只将从事狂犬病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、接触狂犬病病人的人员及兽医纳入暴露前免疫人群,新版除了以上三类人员,还增加了动物收容机构工作者、接触野生动物的研究者、猎人及计划到狂犬病流行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旅行者等四类人员。
首次暴露后免疫程序
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越早越好,推荐的免疫程序有2种。一是“5针”免疫程序(第0、3、7、14、28天各1剂),二是“2-1-1”免疫程序(第0天两剂,第7、21天各1剂)。
再次暴露后免疫程序
若再次受伤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,应继续按照原有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的接种;若发生在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,一般不需要加强接种;若发生在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,应于0、3天各加强接种1剂次(没有时间上限)。
除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外,全程接种后再次暴露后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。
替换狂犬病疫苗品牌接种程序
原则:
1
尽量不替换。
2
如替换品牌,尽量使用同一程序的疫苗。
3
使用不同程序的疫苗替换,要用替换后疫苗的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。
如,小青在首次接种时按“2-1-1”法接种狂犬病疫苗,并已于第0天(注射首剂当日)接种了2剂、第7天接种了1剂疫苗。此后小青去外地出差,临近第4剂接种期(第21天),当地犬伤处置门诊无法提供同品牌的狂犬病疫苗,也没有其它适用于“2-1-1”法的狂犬病疫苗,只有“5针”法接种程序的狂犬病疫苗,于是小青按照“5针”法首剂加倍,后续针次延迟进行延续接种。
参考文献:
[1] 《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(2023年版)》.

